昨(18)日,记者从市房管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大做美城市,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促进产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市政府通过门户网站全文发布《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旧城区改建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根据《意见》,依法按程序纳入旧城区改建的范围为:建筑陈旧、配套设施落后、环境状况恶劣、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道路交通、人居环境和城市功能布局的地段;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区域;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的房屋及附属物;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旧城区改建的其他情形。
《意见》提到,旧城区改建工作将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维护业主权益,着力保障公共利益作为旧城区改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妥善安置被征收群众生产生活,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努力形成广大群众积极支持旧城区改建的良好局面。同时,坚持“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坚持统一的征收补偿标准,严禁开发主体和业主私自约定补偿条件。
征求意见期限为7天(2012年7月18日至2012年7月24日)。若市民有好的建议和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市委政研室,联系电话:0816-2536556,电子信箱(kangdan@m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