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今年7月1日起要在全国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近日,绵阳市政府组织召开了绵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启动会议,市政府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作了全面动员、市人社部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要求和启动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正式施行。
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自2009年以来到2011年,已有江油市、安县、平武县和北川县先后纳入试点范围,四个县市开展试点以来,参保总人数已达79 万人,参保覆盖面93.24 %,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为全覆盖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绵阳市委市政府确定了今年底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目标任务,参保率达到85%以上。除先期进行试点的4个县市参保79万人外,我市还有230万余万人符合参保条件。按照实施政策,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国家、省所明确的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我市增设了1500、2000元两个档次;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参保人符合领取条件,除了基础养老金,同时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政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提供财政补贴,财政补贴分为基础养老金补贴和参保缴费补贴。基础养老金补贴指对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参保老年人终身发放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参保缴费补贴指按政策规定,对每一位参保的城乡居民给予的30元-70元不等的财政补助,所需资金按规定由省与县两级财政共同分担;以及对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的照顾性补贴,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
启动会议上,市财政局蒋静瞻副局长做了发言和指示,她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认真领会、准确把握各项政策,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积极主动参与本地方案的研究制定,千方百计落实好补贴资金,切实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尽职尽责,共同做好全覆盖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和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