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79号国务院令,此条例的签署将改变征地补偿标准。同时,总理还签署了676号令,在《城市绿化条例》中删去了第16条。此条例删除后,住建部取消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看到这则消息后,相信历经千辛万苦考取园林绿化执业资格证的工程人小伙伴们,现在一定很揪心,好不容易考下的证件就这样贬值了。但是,眼镜妹想告诉大家不怕,真金不怕火炼,以后咱们只拼“硬实力”!
与此同时,为了促进建筑业发展,国家也有了新的政策和规划。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该文件透露,未来五年,无论是从产业结构、产业质量,还是从业资格、行业规则等,都将发生重大变革。其中,资质、执业资格、行业规则等的变化将深刻影响每一个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
征地补偿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79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网页截图)
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
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决定,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实行与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政策。
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自《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发布后,征地补偿标准由原来的按照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到16倍,逐步过渡到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统一年产值或者区片综合地价补偿。2015年以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都已经执行与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的补偿标准。
为了将此项政策法定化,《决定》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以及第二款“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合并修改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画”说:征地补偿标准哪里变了?
建筑业发展规划政策
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从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造价等行业以及政府对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工程标准定额、建筑节能与技术进步等方面阐述了未来五年建筑业的发展趋势。
未来五年建筑业的发展到底怎么发展?,眼镜妹会从不同方面切入分析,帮助大家弄清建筑业未来五年的发展趋势。
一、行业格局
1、总产值年均增长7%
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5%。 而今年一季度,咱们绵阳市建筑业总产值95.22亿元,同比增长14.5%,其中各县(含江油市)建筑业产值40.1亿元,同比增长24.88%,新增就业人员3500余人次。可以看出,绵阳建筑业正保持着“倍儿棒”的状况健康成长。
2、精装修住宅将成趋势
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30%。制定新建建筑全装修交付的鼓励政策,提高新建住宅全装修成品交付比例。 目前绵阳在售的精装房有恒大翡翠华庭、中玮海润城、神州南都。
3、 传统市场及生产方式生存压力增大
到2020年,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
4、发展装配式建筑和新型节能材料
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引导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住宅。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鼓励景区、农村建筑推广采用现代木结构。
5、绿色建筑标准将实行区别推进政策
政府投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文化等公益性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有条件地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二、行业规则
(一)、招投标将发生重大变化:
1、招标范围缩小。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放宽有关规模标准。
2、招标方式变化。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试行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完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制度,落实招标人负责制,简化招标投标程序,推进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在原则上实行最低价中标的同时,推行提供履约担保基础上的最低价中标,制约恶意低价中标行为。
(二)、推行注册建筑师制度
完善注册建筑师制度,探索在民用建筑项目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
(三)、弱化资质,市场准入将采取多维标准
坚持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逐步构建资质许可、信用约束和经济制衡相结合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
(四)、建筑市场将减少壁垒,更加统一开放
打破区域市场准入壁垒,取消各地区、各行业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对企业设置的不合理准入条件,严禁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备案事项。加大对各地区设置市场壁垒、障碍的信息公开和问责力度,为建筑企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
(五)、加大质量安全违法处罚力度
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加大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限制从业等方面的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六)、完成营改增改革,确保税负只减不增
全面完成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加强调查研究和跟踪分析,完善相关政策,保证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七)、完善保证金制度,减轻企业负担
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保留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4类保证金管理制度。广泛推行银行保函逐步取代缴纳现金、预留工程款形式的各类保证金,逐步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维修金担保等制度。
三、市场监管
1、弱化资质,减少类别
改革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加快修订企业资质标准和管理规定,简化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
2、信用决定业务承揽范围
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履约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
3、履约成为监管的重点内容
加强履约管理,探索通过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等经济、法律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履约行为。
4、诚信程度将影响企业生存与发展
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信用评价,引导建设单位等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信用评价结果,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建筑市场环境。
四、从业人员
1、劳务班组将有可能发展为专业企业
改革建筑劳务用工组织形式,支持劳务班组成立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
2、继续推行实名制
推行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3、企业将成为工人培训主力军
发挥企业在工人培训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开展工人岗位技能培训。
4、工人技能影响工资,并形成制度
改革完善技能鉴定制度,将技能水平与薪酬挂钩,引导企业将工资分配向关键技术技能岗位倾斜,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
5、工人工资将按月结清
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劳动合同制度,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工资月清月结制度。
6、挂证将受到严厉追求
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证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