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全市累计医疗救助208200人次,其中资助参加医疗保险186878人,住院救助16361人次,门诊救助4961人次;累计支出4738.78万元,其中资助参加医疗保险2254.7万元,住院救助2320.65万元,门诊救助163.43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73%。
另外,我市还对医疗救助进行“一站式”服务,救助对象在住院付费时,可由医院直接扣除医疗救助部分的费用,患者只需支付一部分。
我市还出台了《绵阳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医疗救助对象在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再减去民政医疗救助等其他方式救助金额,一年内对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剩余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按自付费用20%—30%给予医疗救助,全年累计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