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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人注意!房产证不管写谁,房产分割都不受影响

  • 编辑:淘小姐
  • 发布时间:
  • 四川

淘房家居网12月19日讯    随着新婚姻法在房地产方面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以后无论房产证写说的名字,也不会影响人们进行房产分割。这个新婚姻法可谓是为人们打了一颗强心针。


房价不断增长,房产在普通老百姓家庭财富占比越来越高,据相关数据显示,房产占整个家庭资产的比重达到70%以上,对于很多老百姓来说,需要花人生最好的所有光阴才能还完房贷,房产最终才属于自己。所以,人们对房产的占有、使用和处分都非常谨慎。



在中国人传统观念中,或者在旧婚姻法影响下,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只要我们在房产证上登记了谁的名字,都可以获得房产的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权。特别是现在年轻人在谈婚论嫁时,仍然为要不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而争论不休,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很有可能分道扬镳。


实际上,大家之所以对房产证上写不写自己名字如此在意,主要原因不外乎于此:房屋产权拥有方担心未来婚姻出现问题而“人财两空”,争取要加名字方把是否加名字视为对方愿不愿意给自己保障的实际表示。双方的诉求不一,出现分歧也就再正常不过了。不过,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这一切都迎来改变。在相关司法解释及其运用到实际审判中显示,即使房产证上加了你的名字,也未必能分割到房屋产权。


我们知道,婚前财产最主要的标准就是要求其财产应在婚姻登记之前取得,在此之前的财产称之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举个例子,当夫妻一方在婚前购房且付清房款,毫无疑问,这样的房产就只属于购房一方。换句话说,除非夫妻双方有其他协议约定外,在婚姻存续期间,房屋产权关系不会发生转移。


另一种情况是,若夫妻在结婚前,一方先付首付款按揭贷款购房,而在结婚以后共同还房贷,在还贷过程中,夫妻俩分道扬镳,结果是另一方不能拥有这套房屋产权。在现实中,如果一方不服因此打官司,一般还是会把房屋产权断给婚前付首付款购房的一方。不过,作为房产共同还款人,是可以获得一半的还贷款以及房产升值部分补偿。


当男女双方正式结婚以后,以婚姻登记为准,在此之后购买的房产,房产证上虽然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由于房产是在婚后取得,此时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中一方的父母购买一套房子,并以自己子女名字登记,这套房子就只属于子女,夫妻另一方是不能分割房产。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房产需要转卖,须经夫妻一致同意才可。不过,在实际判例中,当购买方履行诚信登记手续获购夫妻共有房产,支付价格也相对合理,这种交易就合法有效,就算夫妻一方想拿回房子,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


在现实中,一些年轻人对爱情义无反顾,认定对方就是自己要托付的人。所以,为了表真心,早早就把对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但天意弄人,因为种种因素,两人最终并未走到一起,或只形成了长时间的事实婚姻。当离婚时,获得加名字的一方是可以分得一份房屋产权的。此时,购买房产的付款凭证就显得尤为重要,防范于未然也是必须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证加上子女名字后,除非有个别特殊情况,一般需到孩子年满18周岁以后才能转卖房子,期间,如果你手头紧急需变现,或者想置换房产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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