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房家居网3月30日讯 3月26日,小编从绵阳市住建委了解到疫情防控中及解除后,绵阳市符合条件的建筑、物管、房地产企业可向各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相关优惠政策以降低疫情影响。
1、土地出让滞纳金缴纳。
疫情防控期间及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开工的项目,疫情期间产生的土地出让滞纳金,可由企业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报经政府审批同意后予以减免。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
疫情防控期间及疫情防控解除后6个月内,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企业书面承诺,可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3、商品房预售申请条件。
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开工复工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预售条件中投资额和形象进度要求为: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工程形象达到正负零,并已明确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予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4、工程款支付。
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对受疫情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确实存在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后可适当提高支付比例和进度。
5、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规定,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
大力推行工程担保,以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
优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延至疫情防控解除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6、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为市级部门、平台公司的市重点项目,由市财政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的一次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
7、延长到期期限。
近日,市住建委印发了《关于延长绵阳市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绿卡”使用期限的函》(绵住建委函〔2020〕88号),将已到期的72家“服务绿卡”企业的使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0年5月28日。
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房地产开发、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1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可自动延至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