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季度绵阳城区购房消费券活动须知
一.购房消费券发放对象及适用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在绵阳城区(指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科技城新区、经开区、仙海区区划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包含住房、车位、商业用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并支付首次或全部购房款的购房人,可以申领购房消费券。除享受特殊政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外,城区所有在售新建商品房项目均可参与购房消费券活动。
二、购房消费券类别及标准
购房消费券分为三个类别:商品住房消费券,面值5000元;车位消费券,面值1000元;商业用房消费券,面值为网签备案合同总价1.5%。
三、申领审核兑付流程
(一)申领流程
购房人可通过手机进入“绵阳住建”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绵阳购房消费券”跳转,或直接扫码进入“绵易补”小程序,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信息及申领购房消费券银行卡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即可完成申请流程:①购房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或户口簿原件扫描件;②完成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摘要页及出卖人、买受人签字或盖章的签字页;③购房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卡。每份购房合同可申领并兑付一张消费券,限量发放、先申请先得、发完即止。申领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24时。
(二)审核流程
购房人通过申领流程申请成功后,“绵易补”小程序后台工作人员每周对申请信息进行集中初审,初审通过后将信息推送属地住建部门审核确认。初审不通过的,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提示购房人补充完善材料,2024年4月5日24时前未完善补充资料的,取消申领资格。经审核确认的购房人将收到审核成功短信提示,“绵易补”小程序自动生成可查询待兑付的购房消费券电子券一张。
(三)发放及兑付
申领成功的购房消费券,待网签合同备案后,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以现金方式,按月将购房消费券对应额度现金兑付至购房人申报的银行卡账户。购房消费券兑付后,购房消费券电子券显示为“已兑付”。
四.其他事项
(一)购房消费券兑付后,对应房源锁定。如需解除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或退房退款,购房人应将已发放购房消费券金额原路退回。
(二)购房消费券活动与《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绵办规〔2023〕4号)措施叠加执行。
(三)本细则所称购房人均指自然人;享受特殊政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指九华府项目。
(四)购房消费券发放及兑付发生政策调整的,以相关公告为准。
(五)如发现开发企业或个人存在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收回已取得的购房消费券及金额。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本活动由市住建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