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新一轮城市总规
2015年 绵阳城市常住人口120万
市长曾万明昨(3月31日)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并上报省政府审批。
会议指出,城市总体规划事关发展大局和子孙后代福祉,相关部门要以对绵阳历史发展负责、对绵阳人民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做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完善和补充工作。新一轮城市总规要以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与我市十二五规划相衔接,全力做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三规合一”。规划一经确立,要严格执行规划,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抓重点、抓突破口,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切实做到布局集中、用地节约、产业集聚。
2009年3月,市委、市政府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结合我市灾后重建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对《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进行调整完善,形成了《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随后,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通过了市规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
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较好地处理了保护与利用、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的关系;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绵阳市城市性质为:中国科技城,西部重要的经济中心和宜居城市,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城市规模为:2015年城市常住人口1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25平方公里;2020年城市常住人口15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50平方公里。规划提出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向西部界牌、河边方向,西北部园艺方向和南部塘汛、松垭方向发展。依托绵阳城区四山环抱、三江汇流的自然山水格局,形成山水间隔、指状生长的多组团空间布局结构和“两环十一射”的城市骨干路网系统,进一步完善了城市职能,功能分区更加合理;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山水环境塑造特色鲜明的山水园林城市,促进山、水、人、城和谐共生。规划还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其中进行统筹规划,并提出了指导思想、建设策略和改造办法。
会议还决定出台《关于绵阳城区2011年度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公告》。(记者 杨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