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绵阳市政府发布《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城区2011年度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公告》,(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2011年绵阳城区商品住房价格将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国民经济发展增长幅度以内。
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以下为公告原文(来源:绵阳政务网):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城区2011年度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公告
根据绵阳市经济发展社会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绵阳城区2011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国民经济发展增长幅度以内。
特此公告。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