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电量上限为180度,0.52元/度;二档181~280度,0.62元/度
记者从市电业局获悉,绵阳市将按四川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新标准执行,居民月用电量划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用电量调整为180度,价格为0.5224元/度;第二档用电量为181度-280度,价格为0.6224元/度;第三档用电量为281度以上,价格为0.8224元/度。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执行。
电量分三个档次,首档覆盖率95%
根据要求,此次居民阶梯电价调整执行范围为四川电网直供区域的城乡居民用户,对“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电户,将其月用电量由四个档次调整为三个档次,大幅提高第一档电量的覆盖范围,涵盖现有第一档至第三档和第四档中的部分居民用户,同时重新安排各档电价。
据介绍,第一档电量为180度及以下部分,第二档电量为181度至280度部分,第三档电量为281度及以上部分。考虑到城市家庭用电较多的情况,适当提高第一、二档用电量,可兼顾城乡居民用电需求。将第一档电量由拟调方案中的170度提高到180度,第二档电量提高到280度。提高后,第一档电量的用户覆盖率约为95%。
首档每度0.52元,保留低谷优惠电价
据了解,执行新标准后,将继续保留低谷时段的优惠电价,低谷(23∶00―次日7∶00)时段电价在现行低谷电价基础上顺加国家规定的2.4分。即丰水期(6月―10月)的低谷时段电价为每度0.175元,枯、平水期(11月―次年5月)的低谷时段电价每度电0.2535元。
另外,绵阳市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每度电在现行合表用户用电价格的基础上,按国家规定顺加2.4分执行,即每度电0.5464元。
“低保户”“五保户”每月免费用电15度
据悉,在免费电量基数的设置方面,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实行最大程度地保护,每户每月免费电量基数提高到15度。
“一户一表”从今年7月1日起的用电量执行新电价标准,合表用户从9月1日起执行。根据省上要求,绵阳市将进一步加大电源点开发和输配电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居民用电的可靠性,满足广大居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继续实施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在改造过程中,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的改造费用。如遇到阶梯电价乱涨价的情况,广大消费者可拨打12358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