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明确自10月8日起,对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包括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此前,住建部于9月21日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督促各地积极开展异地贷款业务。
据相关媒体了解,已有多个城市提出推进异地互贷政策。今年2月,武汉、长沙、南昌、合肥四省会城市市长共同签署了《合肥纲要》约定,四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此外,湖南、湖北、甘肃、山东表示将省内推行异地互贷。
业内人士指出,相比放宽贷款条件、调整缴存期限、提高贷款额度、取消多项收费等公积金新政来说,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楼市去库存化,尤其是库存压力一直处于高位的三四线城市。但就“异地互贷”来讲,落实难度仍然较大。
南京房地产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表示,尽管公积金异地互贷有利于为工作流动和异地置业、回乡置业的人群提供贷款支持,以及刺激和挖掘需求,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是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