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维护“圣诞节”期间绵阳城区治安秩序,预防各类案件、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绵阳市公安局决定对城区文化广场等部分公共场所及周边道路实行治安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范围:文化广场、兴力达广场、五一广场、缤纷时代广场、万达广场、铁牛(滨江)广场、青年广场、火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及周边道路。
二、管制时间:2015年12月24--26日每日18∶00-24∶00。
三、管制期间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上述区域举行各类庆典、文体活动以及“圣诞节”群体聚集活动。
四、严禁在管制区域兜售塑料充气棒、雪花罐、孔明灯等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及释放孔明灯;严禁使用充气棒等物品相互追打;严禁翻越隔离栏;严禁践踏花卉、草坪。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管制区域举行各类庆典、文体活动和群体聚集滞留的,经公安机关劝阻后不立即整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取缔。对为首组织者、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强行带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