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数据,将加大棚户区改造和其他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力度,2016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为27万户,按照县级以上城市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以上的目标测算,将可增加850万平方米的住房消费。
四川省住建厅表示,加上其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实施货币化安置,还会进一步增加住房消费。
棚改货币化安置对推动楼市“去库存”作用明显。2015年,四川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11.88万户,占比49.5%,消化商品房库存9.5万套,占全年商品房销售量的17%左右。
而今年一季度,四川棚户区改造开工3.85万套,基本建成6.1万套,竣工4.4万套。新开工和继建项目完成投资165亿元,带动其他领域投资215亿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日联合对外发文,为加大对今年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亮出多项硬举措。包括为棚户区改造提供更多“真金白银”,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降低改造成本,并引导居民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
为降低棚户区改造成本,两部门要求各地对棚改项目严格按规定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棚改安置房建设用地,按规定实行划拨方式供应的,除依法支付征地补偿和拆迁补偿费用以外,免缴土地出让收入;对棚改项目涉及的税收按规实行减免优惠政策。
两部门还提出,各地要积极引导棚改居民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特别是对于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地方,进一步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同时,各地要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程序,确保安置住房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并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做好与棚户区改造贷款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