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认购协议是针对房屋认购事宜而签订的一份协议。这份协议保障了购房者所购房屋不会被再次出售,提前确定了部分房屋权利;但与此同时,这份约定也是对购房者自身的约束,防止了购房者恶意违约给开发商带来的风险。认购协议有其现实的作用,但是同样也有部分潜在的风险,对购房者来说,其中最大的风险是容易忽略掉受牵制的条款,导致因任何原因致使最后未签合同,购房者都无法收回定金。
绵阳很多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看好房子会与开发商先签订一个认购协议并缴纳定金。认购协议一般会明确认购人打算购买房屋的位置、楼层、朝向、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在签订的时候这里面有两个注意事项:
1.注意定金予以“没收”或者“不予退还”的相关条款。
在这里最容易出现的一个圈套是条款只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只要购房者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加上限制一些同样可以约束开发商的条款,或者补充一句“如果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双方对于合同的具体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就不能签署正式购房合同,卖方应无条件立即退还定金。”
2.约定内容要具体明确。
在认购书对于一些价格条款的约定,注意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具体数额。对于面积等约定,同样要将建筑面积,套内面积等看清楚。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签署认购协议时已经基本确认了购房意向,因此在签约时需要更加严谨仔细核对开发商的基本预售及相关信息,保障签约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