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全面开展“清闲促建”进一步促进园区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盘活我市各级各类园区低效、闲置土地及存量国有建设用地,进一步促进园区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开展3年的园区“清闲促建”行动,力争到2024年,实现我市各级各类园区闲置土地总量减少60%,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每年均超过省级下达目标的20%。
(图片来源于投资绵阳)
根据《意见》,我市将从大力推动闲置土地开发建设,大力推动存量土地高效利用,大力推动低效用地开发利用等方面开展“清闲促建”行
在大力推动闲置土地开发建设方面,《意见》明确了政府主导,多元开发的方式。对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支持“以强带弱”“以大带小”,鼓励通过投资入股、合资合作、打包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解决企业发展的现实困境。
对具备土地开发条件的,做好用地开工建设前期服务指导,积极促进企业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动工建设;对因土地交付等客观原因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依法延长开、竣工时间,主动协调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开发建设障碍,积极推进土地开发利用。
对因规划依法调整导致无法按原用途条件进行建设,或其他有关原因无法建设造成闲置的土地,要加强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沟通协商,可通过依法调整用途条件、土地置换、有偿收回等方式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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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动存量土地高效利用?
《意见》明确,各园区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规划,将辖区内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纳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范围,加快形成规划编制成果。同时加快征地拆迁、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等工作,创造“净地”条件。
同时,要结合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工作,针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用地,统建房等保障性项目用地和工矿、仓储等产业项目用地,及时完善项目用地手续,全面提升供地率。
在大力推动低效用地开发利用方面
对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依法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并鼓励低效用地企业将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新项目使用。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安全生产、环保及规划要求,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产出效益低的低效工业用地,引导企业“退城进园”“退二进三”。
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国有或社会投资主体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和公共配套设施,以产业链条、产业集聚为出发点,招引集聚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入驻,形成关联度高、有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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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多元供地,科学配置,《意见》提出,通过对新建工业项目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开发强度等核心指标控制制度,尽快实现“标准地”出让。鼓励工业、仓储用地采用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地。对计划分期建设的工业项目,可实行分期供地。积极推进一类工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科研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等不同类型的土地用途混合使用。
在保障措施方面,建立市级“亩均论英雄”攻坚专项工作组,细化分解任务,并采取月通报、季调度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