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最怕什么?
怕虚假宣传,货不对板,“小龙女”变“凤姐”;
怕抽盲盒,全凭运气;
怕施工粗枝大叶,交房处处是瑕疵。
......
但在这些小巫面前,最怕的大巫一定是楼盘因种种原因,直接烂尾!
在现行的房地产预售模式下,只要是期房销售,就可能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状况,因此,只要是买期房就会存在无法按时按量的交付,甚至是烂尾的风险,无非就是几率大小的问题。
谁也不想买到烂尾楼,毕竟中招了,伤害性极强,同时,侮辱性也是暴击,烂尾不说,每月的月供还得分文不少的还,关键还拿违约方没辙,你说这上哪说理去。
最高法撑腰 支持烂尾楼业主退款
近日,终于有一则好消息,助涨了业主们的豪横。
上周,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了这样一则内容:
内容原文如下: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之间的权利顺位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二、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只支付了部分价款的商品房消费者,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实际支付剩余价款的,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那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简单解释一下:
1、只要购房者交钱成功买了房子,就可以主张开发房企在花钱时,优先支付可能完成房屋交付的款项,而其他其他债权人(款项),统统要排在后面;
2、只要购房者交钱成功买了房子,由于开发房企的原因,导致房屋无法交付,购房者可以主要开发房企优先把钱退给交了钱的购房者,其他债主同样统统排在后面。
第2点尤为重要,说的再直接点就是,假如买的房子烂尾了,购房者可以直接申请退款。
这对无数购房者而言,简直是一大利好消息,最关键的是,这则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这个机构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也是最高司法机关,对法律拥有最高解释权。
接下来,在最高院约束下,在法律的保护下,买房人的权益会得到更高的保障,买房也会更安心。
未雨绸缪 监管一直都在
这些年来,随着制度的更加的健全,监管的更加严格,绵阳的问题楼盘正变得越来越少。
以前的问题楼盘,很多也在逐步解决中,就说最近一两年,像恒大翡翠湾、恒大翡翠龙庭在“保交楼”中得到妥当解决,蓝润春风九里也已经复工多时,离交付越来越近。
(恒大翡翠湾)
前面我们也讲了,只要在现行的预售政策下,没有谁敢百分之百保证自己的楼盘毫无风波的正常交付。
今年2月份,官媒《经济日报》发表的《大力推动商品房现房销售》的新闻,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但真要实施现房销售,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众所周知,当前多数房企最大的问题就是没资金储备,所以取消预售制度怎么看都不现实。
继续实行预售政策,除了像前部分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中对消费者关于商品房相关事宜的法律保护,更重要的是离不开相关部门严苛的监管。
在这一点上,绵阳一直都在狠抓、猛抓、严抓。
2021年,《绵阳城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细则》和《绵阳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实施,为防范“烂尾楼”等楼市风险,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绵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更有利的指导保障!
要知道,那时期的房地产开发还在热衷追求“快”,这样的政策,对于在绵阳市场寻求速战速决的房企而言,无疑被强行摁下了刹车键。
时间节点的拉长,让房企不得不重新思考在绵阳的布局与发展。
资金成本的增加,让房企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抗压能力。
正也是这样未雨绸缪的准备,在后面房企大规模的暴雷中,绵阳市场没有受到较严重的波及,楼市的健康,也让绵阳房地产行业稳固的运行着。
再后来,为了纾困房企压力和刺激楼市需求,政策略有宽松的调整,但是紧紧守住预售管理和资金监管的决心是无法动摇的。
结语
期房制度在交付方面天然存在信任风险,所以如何在期房制度下降低交付风险就变得尤为重要。
如今,最高院重要批复,通过满足交付的资金请求权的顺位前置来降低交付风险,让业主在心底有了最大的保障,其次,相关部门越来越完善的监管制度也像紧箍咒一样,使房企再也不能像以前野蛮发展。
无论怎样,房地产市场正在从混乱的、快速的发展中转变为健康、平稳的发展,让购房者安心买房,买好房,这次是行业发展的最终目标!